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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育組長 - 訓導處 | 2021-01-26 | 點閱數: 307
 
一、依據桃園市110年度童軍教育推廣計畫辦理。
二、為鼓勵各校成立童軍團,推展童軍教育活動,培養學校服
務幹部及未來社會之志工,特辦理本項活動。
三、本案說明如下:
(一)申請對象:本市各市立高中職及國民中、小學。
(二)申請方式:即日起至110年3月26日(星期五)止,欲申請
單位請將計畫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正本,逕送(寄)至瑞
原國中學務處彭莉娟組長收(桃園市楊梅區民豐路69號,
電話:03-4782242分機310),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
理。
四、計畫及相關附件請至教育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
edu.tw/home.jsp?id=6&parentpath=0,5)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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