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115 學年度國民小學專任輔導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第二階段報名)招生公告
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115 年 8 月 5 日北教大進字第 1151040156 號函辦理,請協助公告周知。
一、 招生對象:
依「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第 2 條規定,招收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 畢業於我國公私立大學心理、輔導、諮商相關系所。
- 具備諮商心理師證書。
- 具備臨床心理師證書。
二、 報名方式:
即日起開始報名,依簡章規定郵寄報名表件及審查資料,於 115 年 8 月 14 日截止(郵戳為憑)。
三、 甄選方式:
書面資料審查及面試,所需各項表件詳招生簡章。
四、 收費標準:
錄取生修課之學分費及雜費:每學分新臺幣 4,900 元整,學雜費每學期新臺幣 3,000 元整。
五、 相關資訊:
請詳閱招生簡章,詳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