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k to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JLW0zhClDO2cOezgNDWdsFz1npUg6mir/view?usp=sharing
桃園市114年7月17日13時30分至14時實施2025城鎮韌性(防空)演習,
防空警報發放後實施人、車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
單一認證授權平台 | 教育雲 | 因材網 | 雲端差勤管理系統 |
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 | ICRT英語廣播 | 學習扶助科技化評量 | LoiLoNote School |
戶外教育資源平臺 | 桃園觀光工廠等相關景點一覽表 | 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 | 哈客網路學院 |
國字標準筆順學習網 | 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 | 桃園市教師關懷專線0800-520928 | 兒童及少年保護工作手冊 |
客家影音網路平台 | 愛學網 | 消除對婦女歧視公約資源網 |
海洋委員會兒童主題網 | 全民資安素養自我評量 | 青少年兒童暑期犯罪防治 | PaGamO |
112租稅教材測驗抽獎活動 | 抓賄特攻隊 | google classroom | 「ABC直播間」 |
消保小學堂 | 教育局學生心理關懷平台 | 心情溫度計(BSRS-5)擴大檢測 | 教育部性別事件防治中心 |
網路公文系統 | 市府填報系統 | 公文附件下載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
教育部 | 桃園市政府電子報 | 國民旅遊卡 | 行政人事網 |
桃園市政府 | 桃園市教育局 | 市府人事室 | 各級學校網頁 |
桃園市政府公文系統 | 全國教師會 | 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 |
桃園市瑞埔國民小學 Taoyuan Ruei-PU Elementary School
住址:326010桃園市楊梅區埔心里中興路133號(Google Map連結)
No.133, Chung-shin Road, Pu-Shin Li, Yangmei District Taoyuan City 326010, Taiwan (R.O.C)
電話:(03)482208 傳真:(03)4815765 TEL:(03)4822018 FAX:(03)4815765
(一)依據菸害防制法(以下稱同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規定略以,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全面禁止吸菸。違者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又依據同法第15條第2項規定,前項所定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違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二)請加強檢視學校場所所有入口(含正門、側門及後門等)皆應依法張貼禁菸標誌(即進入場所前需能查見禁菸標誌),並加強勸阻吸菸行為,校內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諸如:菸灰缸或任何熄菸器物),禁菸場所應不得出現菸蒂(諸如樓梯間、廁所、工具機房、操場、花圃、水溝及走道等處需加強檢查),並得隨時清潔,落實學校全面禁菸規定。學校如有工程施工,亦請加強施工人員之菸害防制宣導,本府衛生局將不定期派員前往抽查。
(三)同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未滿18歲者,不得吸菸。違者依同法第28條規定,應令其接受戒菸教育;行為人未滿18歲且未結婚者,並應令其父母或監護人使其到場。無正當理由未依通知接受戒菸教育者,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連續處罰;行為人未滿18歲且未結婚者,處罰其父母或監護人。
(四)同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違者依同法第29條規定,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