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衛生組長 - 訓導處 | 2021-11-03 | 點閱數: 311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1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149029號函辦理。
二、 依教育部來函,本局前依110年9月24日桃教終字第1100087857號函頒首揭注意事項,並於110年10月26日桃教終字第1100098818號函修正,合先敘明。
三、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10月28日「宣布自11月2日至11月15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新聞稿相關措施及規定調整,爰教育部修正旨揭注意事項第4條「學校表演藝術類團隊防疫管理措施」部分規定,修正內容請詳閱「修正規定對照表」。
四、 請貴校落實相關防疫措施;教育部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疫情發展狀況適時調整注意事項。
:::

學校概況

 
 
 
 

link to ************* style= ext-decoration: none

    電子信箱

    雲端硬碟

    學校行事曆

    協作平台

瑞埔國小校內語文競賽資源網

瑞埔國小本土語教學暨資源網

瑞埔國小輔導資源平台

 

霸凌防治網

桃市午餐食材登錄平台

瑞埔圖書館

90週年校慶暨學校社區聯合運動大會專區

線上教學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