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k to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JLW0zhClDO2cOezgNDWdsFz1npUg6mir/view?usp=sharing
桃園市114年7月17日13時30分至14時實施2025城鎮韌性(防空)演習,
防空警報發放後實施人、車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
單一認證授權平台 | 教育雲 | 因材網 | 雲端差勤管理系統 |
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 | ICRT英語廣播 | 學習扶助科技化評量 | LoiLoNote School |
戶外教育資源平臺 | 桃園觀光工廠等相關景點一覽表 | 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 | 哈客網路學院 |
國字標準筆順學習網 | 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 | 桃園市教師關懷專線0800-520928 | 兒童及少年保護工作手冊 |
客家影音網路平台 | 愛學網 | 消除對婦女歧視公約資源網 |
海洋委員會兒童主題網 | 全民資安素養自我評量 | 青少年兒童暑期犯罪防治 | PaGamO |
112租稅教材測驗抽獎活動 | 抓賄特攻隊 | google classroom | 「ABC直播間」 |
消保小學堂 | 教育局學生心理關懷平台 | 心情溫度計(BSRS-5)擴大檢測 | 教育部性別事件防治中心 |
網路公文系統 | 市府填報系統 | 公文附件下載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
教育部 | 桃園市政府電子報 | 國民旅遊卡 | 行政人事網 |
桃園市政府 | 桃園市教育局 | 市府人事室 | 各級學校網頁 |
桃園市政府公文系統 | 全國教師會 | 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 |
桃園市瑞埔國民小學 Taoyuan Ruei-PU Elementary School
住址:326010桃園市楊梅區埔心里中興路133號(Google Map連結)
No.133, Chung-shin Road, Pu-Shin Li, Yangmei District Taoyuan City 326010, Taiwan (R.O.C)
電話:(03)482208 傳真:(03)4815765 TEL:(03)4822018 FAX:(03)4815765
主旨: | 函轉教育部有關師鐸獎獲獎人員涉「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4款消極條件之相關處理程序,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2月14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0350號函及「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
二、 | 考量師鐸獎係由教育部頒發之教師最高榮譽獎項,獲獎人員之行為及表現皆為全體教育人員之楷模及榜樣,依據本要點第8點第2款規定,經遴薦獲獎人員,有不實或舛錯者,應撤銷其資格;其獲獎後有第3點第4款規定之情事者,應廢止其資格,領受之獎座及獎狀應予追繳。 |
三、 | 獲獎人員倘涉說明二相關情事,應由其主管機關(單位)函報教育部撤銷或廢止其獲獎資格,相關程序如下: |
(一) | 各主管機關(單位)轄屬獲獎人員倘涉相關情事或疑義時,應主動通報教育部,並依相關程序調查其涉消極條件之事實。 |
(二) | 依行政程序法第102條規定略以,行政機關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行政處分前,除通知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或舉行聽證者外,應給予該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爰主管機關(單位)轄屬獲獎人員其消極條件之事實認定及調查結果函報教育部撤銷或廢止前,應依前開規定函知處分相對人於一定期限內提出事證或敘明理由等相關意見,如逾期限未提出意見,或所述意見經審閱後仍不可採者,則依本要點規定併同調查結果函報教育部撤銷或廢止其獲獎資格。 |
(三) | 教育部接獲函報公文核定後,將依程序撤銷或廢止其獲獎資格,並於「良師興國」網站公告之獲獎名單中移除該師名單;主管機關(單位)協助追繳處分相對人領受之獎座及獎狀。 |
四、 | 請貴校(園)積極配合辦理,隨函檢附本要點1份,或逕至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