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環保局111年3月30日桃環永字第1110027080號函辦理。
二、該局為推廣環境教育向下扎根,加強學生們對於珍惜資源、愛護環境以及環境永續的觀念,透過「桃園市環境教育專業宣講團」至桃園市各國中、小學進行環境教育校園宣講課程1000場次,提升學生們對於環境保護的相關知識,進而將環境保護觀念落實於日常生活當中,以維護一個藍天綠地、青山淨水、健康永續的生活環境,達到「推廣綠生活行動」的目標。
三、檢附申請原則及申請操作手冊。
四、如有任何問題請來電詢問呂心則先生,03-3319635分機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