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近期因新冠肺炎嚴峻,部分學校教師及學生被列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 (被限制不可外出、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及無症狀 ),致部份學校無法辦理體育班考試或有考生無法參加體育班考試等情形,為利各校辦理試務工作並維護考生權益,修訂考試期程,使體育班考試得以順利進行。 |
二、 | 修訂考試作業日程表(如附件)及規定如下: |
(一) | 無法於111年4月23日(1招)辦理考試之學校:請於111年5月9日前辦理1招考試完畢(含報到),全市體育班續招期程延後為111年5月10日至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