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111年4月21日桃教學字第1110036451號函續辦。
二、上開函文原請貴校針對「因疫情而有健康自主管理、居家隔離、或確診就醫」等情形學生每日至少一次透過通訊電話、通訊軟體等通訊管道方式聯繫關懷學生,更正為請貴校對「確診」學生,請每日至少一次關懷,並對「確診」學生關懷情形。
三、上開函文原檢附「本市學校確診學生關懷與輔導追蹤表」部分內容調整,檢送修正後「本市學校確診學生關懷與輔導追蹤表」1份供參,本表供學校關懷時參考使用,請填寫後留校備查。
四、另為簡易了解學校對確診學生關懷情況,請於111年4月22日上午10時前,至「https://forms.gle/57emS424bDE9VaSN8」(請以Google Chrome瀏覽器開啟)完成填報學校確診學生關懷輔導追蹤調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