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k to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JLW0zhClDO2cOezgNDWdsFz1npUg6mir/view?usp=sharing
桃園市114年7月17日13時30分至14時實施2025城鎮韌性(防空)演習,
防空警報發放後實施人、車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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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瑞埔國民小學 Taoyuan Ruei-PU Elementary School
住址:326010桃園市楊梅區埔心里中興路133號(Google Map連結)
No.133, Chung-shin Road, Pu-Shin Li, Yangmei District Taoyuan City 326010, Taiwan (R.O.C)
電話:(03)482208 傳真:(03)4815765 TEL:(03)4822018 FAX:(03)4815765
主旨: | 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理加強全國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飼養活體(含所有靈長類)清查作業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6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80644號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1年6月15日農授林務字第1111701188號函辦理。 |
二、 | 我國依野保法公告之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超過2,800種(含國內與國際物種),涵蓋脊椎動物之哺乳類、鳥類、爬蟲類、兩棲類、魚類,節肢動物之昆蟲類、甲殼類,軟體動物之雙殼類、腹足類,各級政府機關(構)、學校等或因業務需求,而飼養、持有前述保育類野生動物,惟依野保法第31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須向飼養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登記備查,並提供適當飼養環境以維護動物福利,始能合法飼養、持有。 |
三、 | 該會分別於97年、98年、103年、106年及108年多次公告修正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敬請協助確認,如有遺漏登記者,請即予補正,辦理登記。 |
四、 | 茲列舉飼養、持有保育類野生動物之可能樣態供參: |
(一) | 國、公、私立各級學校(大專院校、高中(職)、中小學等)相關場域,醫學、獸醫、生命科學、生物、動物科學、畜產、水產、海洋、動物、植物、森林等相關院、所、科系及各實驗室(中心),與附屬試驗農、林、漁、牧場為教育、研究、保種需求所飼養。 |
(二) | 個人、民間公司團體(如觀光農場、遊樂區或主題樂園附屬動物園)、寵物、水族、兩棲爬蟲販售業者所飼養。 |
五、 | 另屬下列情形者,無須辦理登記: |
(一) | 已依野保法第18條規定申請核准保育類野生動物研究利用,於研究後當場釋放或短期研究後野放者。 |
(二) | 因野生動物救傷等原因短期收容後,可能野放或移至其他單位長期照養者。 |
六、 | 另依野保法第31條第3項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非基於教育或學術研究目的,並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再行繁殖。 |
七、 | 野保法最新修正之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請參閱自然保育網(https://conservation.forest.gov.tw/0002021);檢附前揭公告名錄及本府野生動物保育主辦單位連絡電話表1份,有關申請登記事宜或應否登記之樣態,請洽詢野生動物飼養所在地之主管機關。 |
八、 | 檢附相關附件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