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3-08-04 | 點閱數: 205
主旨: 有關銓敘部函復經濟部函詢國立大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得否兼任國營事業獨立董事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銓敘部112年7月25日部法一字第1125591264號函副本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查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4條第2項但書立法目的,係考量政府為有效管理直接或間接投資之營利事業,除指派適當人員兼任該等事業之董事、監察人外,得透過遴薦方式,使帶有官方色彩之董事、監察人得以參與公司經營。復銓敘部歷來解釋服務法所定「董事」均包含「獨立董事」,是依現行服務法第14條第2項但書規定,公務員尚非不得擔任獨立董事職務。又該部於服務法修正前對於公務員不得兼任政府投資營利事業之獨立董事所為之相關解釋,因與現行服務法規定未盡相符,當停止適用。
三、 另依現行服務法第26條第1項規定,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經營商業及兼職相關事項,由主管機關教育部另以辦法定之,爰銓敘部請經濟部逕洽教育部釐清究明。
:::

學校概況

 
 
 
 

link to ************* style= ext-decoration: none

    電子信箱

    雲端硬碟

    學校行事曆

    協作平台

瑞埔國小校內語文競賽資源網

瑞埔國小本土語教學暨資源網

瑞埔國小輔導資源平台

 

霸凌防治網

桃市午餐食材登錄平台

瑞埔圖書館

90週年校慶暨學校社區聯合運動大會專區

線上教學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