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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4-01-26 | 點閱數: 52

三、本案「幸福保衛站計畫」目的、補助對象、原則及實施期 程如下:

(一)目的:

1、結合桃園市統一、萊爾富、來來(OK)、全家等四大超 商作為關懷據點,即時提供急難求助之弱勢學童餐 點。

2、擴大發生急難事由之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通報及救 助管道,提供飢餓需求之餐點協助,以保障其安心就 學。

(二)實施期程:自113年1月20日起正式實施。

(三)補助對象:本市境內發生急難事由之18歲以下兒童及青 少年。

(四)補助原則:採救急不救窮為原則,以解決弱勢學童燃眉 之急,非長期照顧。

(五)執行方式:

1、當18歲以下家中遇緊急變故學童,飢餓時至四大超商 門市求助取餐,學童填寫基本資料,併選取飯、麵和 麵包等主食餐點及不含酒精之飲料1份(100元為原 則),且須於店內食用完畢為原則。

2、學童取餐後,超商將於24小時內傳真通報,本府社會 局接獲通報後,將由本局專人通知所屬學校,學校接 獲派案後應立即關懷輔導或引介資源協助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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