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
(一) 國民教育法、國民體育法第 15 條及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 7 條規定辦理。
(二)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2月23日桃教體字第1130016808號函辦理。
二、班別:體育班。
三、錄取名額:羽球項目,正取國小 18 名,各備取若干名。
四、報名資格:公私立國民小學畢(肄)業生,凡具羽球專長者,持在學證明書,均可報考【凡設 籍本市者,男女兼收,不受學區之限制;其它縣市亦可報名參加,惟經錄取後應 將戶籍遷至本市,始准報到就讀】。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 113 年 4 月 3 日(星期三) 上午 8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至 4 時。
六、報名地點:瑞埔國小學務處(地址:32654 桃園市楊梅區埔心里中興路 133 號,電話: 4822018 分機 320,承辦人:體育組長吳慧汝),簡章請逕至本校網址:簡章請逕 至本校網址:https://www.rpes.tyc.edu.tw/index.php 學校公告下載。
七、報名手續:親自或委託報名(應立委託書),通訊報名恕不受理。
(一) 填寫報名表(需蓋家長印章)。
(二) 繳驗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
(三) 繳交比賽成績證明影正本。
(四) 繳交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書。
(五) 繳交本人最近 3 個月內之上半身脫帽正面兩吋相片一式 2 張。
(六) 免繳報名費。
八、 甄試日期:民國 113 年 4 月 13 日(星期六)上午上午 8 時 30 分起至 12 時止,就各甄選項 目測驗之(應穿著適合該項目之運動服裝)。
九、 甄試地點:瑞埔國小活動中心。
十、 甄試項目:
(一)立定跳遠,佔百分之 20。重複測 2 次,取最佳之 1 次為測驗成績。
(二)坐姿體前彎,佔百分之 20。重複測 2 次,取最佳之 1 次為測驗成績。
(三)羽球擲遠,佔百分之 20。重複測 2 次,取最佳之 1 次為測驗成績。
(四)跳併步,佔百分之 20。重複測 2 次,取最佳之 1 次為測驗成績。
(五)40 公尺折返跑,佔百分之 20。重複測 2 次,取最佳之 1 次為測驗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