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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3-11 | 點閱數: 86

 

有關113年度教師申轉任校內其他教育階段或任教類科,已於1130304夕會報告及調查,就本案再次說明如下:教師同時具有國小普通班、國小特教班、幼兒園普通班或輔導加註專長之2者以上教師證資格,本案將進行第2次調查,倘有意願轉任,請於3/13下班前提出申請或有疑義逕洽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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