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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3-19 | 點閱數: 31
主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性騷擾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1份,轉知。
說明: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3月11日總處培字第1130012784號書函辦理。
二、 衛生福利部依性騷擾防治法第5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性騷擾事件調查處理專業人才之知能培訓,又為提升各機關(構)受理性騷擾申訴案件之調查品質,建立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以利各機關(構)使用,爰訂定旨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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