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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4-03-21 | 點閱數: 42

一、依據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3年3月15日原語認字第1130000561號函辦理。

二、旨揭實施計畫摘要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補助對象:

1、參加113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就讀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中(職)、二年制專科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大專校院等原住民籍考生。

2、幼兒園考生。

3、團體報名考生人數達10人以上公私立學校之租車費用且限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中(職)、二年制專科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大專院校。

4、各縣市政府學校聘任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專職族語老師。

(二)補助項目:

1、交通費:

(1)原住民籍考生應考之交通費用。

(2)學校安排考生集體應考之租車費用。

(3)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專職族語老師交通費。

2、住宿費:原住民籍考生應考之住宿費用。

3、工作費: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工作補助費(專職原住民族族語老師、教職員不得支領工作費)。

(三)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服務專線:

1、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02)23418508。

2、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02)77493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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