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5-03 | 點閱數: 160
主旨: 有關公務人員於原服務機關涉及性別平等工作法(以下簡稱性工法)性騷擾案件之處理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教育部113年4月26日臺教人(一)字第1130042839號書函辦理。
二、 旨案前經本府113年4月26日府人考字第1130109315號函(諒達),有關行為人行為時為一般公務人員,非最高負責人身分,惟被害人提起申訴時,行為人已調任他主管機關所屬機關首長之申訴處理程序,請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4月22日總處培字第1130014111號函規定辦理。
三、 另以性工法第13條規定於教育人員受僱者亦有適用,基於公教一致處理原則,教育人員如有上開情形,經行為人現職機關(構)、學校之上級機關、所屬主管機關考量前開因素,得基於指揮監督權限由上級機關、所屬主管機關受理性騷擾之申訴,並由行為人行為時原服務機關(構)、學校共同參與調查提供行政協助。
四、 檢附原函影本1份。
:::

學校概況

 
 
 
 

link to ************* style= ext-decoration: none

    電子信箱

    雲端硬碟

    學校行事曆

    協作平台

瑞埔國小校內語文競賽資源網

瑞埔國小本土語教學暨資源網

瑞埔國小輔導資源平台

 

霸凌防治網

桃市午餐食材登錄平台

瑞埔圖書館

90週年校慶暨學校社區聯合運動大會專區

線上教學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