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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19-07-22 | 點閱數: 435

一、 依據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108年度第1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 為提供本市資賦優異學生國中三年完整的資優教育服務,並辦理暑期資優營隊以銜接本市資賦優異學生國中教育階段預備知識等專業考量,且國小教師長期觀察較國中入學後短時間的教師觀察推薦更為精確,基於國中新生報到前辦理可讓更多學生參與鑑定,本市109學年度國民中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採入學前鑑定,於108年3月至4月辦理,申請鑑定資格為108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6年級學生,鑑定類別包含創造能力、學術性向英語及學術性向數理資賦優異等3類。
三、 另詳細鑑定日期依鑑定簡章發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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