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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訓育組長 - 訓導處 | 2022-08-16 | 點閱數: 167

一、依據國立傳統藝術中心111年8月4日傳藝綜字第1112007132 號函暨行政院111年5月18日召開之「行政院文化會報第6次 會議」決議事項暨教育部111年8月8日臺教師(一)字第 1110077623號函辦理。

二、檢附「傳統表演藝術團體參考名單」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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