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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19-11-04 | 點閱數: 661

一、依據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8年10月22日桃檢東教字第10819000690號函辦理。
二、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為配合法務部所頒定之計畫,深根反賄選觀念,提升公民社會責任,惠請各校協助宣導相關反賄選事宜,以強化民眾拒絕賄選決心並勇於檢舉賄選。
三、檢附桃園地檢署來函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