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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 訓育組長 - 訓導處 | 2023-08-20 | 點閱數: 124

一、依據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業以112年7月 3日桃教終字第1120062808號函諒達)及112年8月8日召開 之本市112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比賽重要日程事項摘錄如下:

(一)承辦學校:壽山高中(北區)及自強國中(南區)。

(二)報名日期:112年9月16日(星期六)8時至112年9月24日 (星期日)23時59分前至《桃園市學生美術比賽報名網 站》(http://art105.tyc.edu.tw/),以校為單位為學 生報名。

(三)作品送件日期:

1、國小組:112年10月3日(星期二)。

2、國中、高中職組:112年10月4日(星期三)。

(四)評選日期:112年10月14日(星期六)。

(五)成績公告日期:112年10月17日(星期二)。

(六)未獲全國賽代表權作品退件日期:

1、國小組:112年10月18日(星期三)。

2、國中、高中職組:112年10月19日(星期四)。

(七)書法類入選作品現場書寫日期:112年10月20日(星期五),桃園市現場書寫規範將另函公告。

三、比賽重要事項提醒如下,餘未盡事宜請詳讀旨案比賽要點: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未完成網路報名者,不予收件,報錯組別者亦不予收件。

(二)高中(職)組參賽者除書法類,皆需於報名表附100-200字作品介紹,手寫不收,請輸入於報名系統內;版畫類需註明版種及材質。

(三)版畫類作品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未乾透者不收,作品正面簽名請使用鉛筆書寫, 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四)繪畫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西畫類中,需現場創作之類組暫不公告,該類組獲本市學生美術比賽前三名者,其作品經全國賽評審委員擇優者,應參加112年11月11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於郵 政博物館舉行之現場創作(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 知)。

(五)另請貴校注意參賽學生作品規格大小是否符合比賽要點 規範,不合者一律退件處理。

四、本案事涉學生重要權益,務請貴校承辦人員、指導教師詳閱,並請參加美術比賽賽務及報名網站操作說明會(辦理時間另函通知),比賽資訊請確實轉知所屬學生及家長, 以確保學生參賽權益。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局承辦人或該區承辦學校:

(一)北區:壽山高中圖書館,電話:(03)3501778分機910。

(二)南區:自強國中輔導室,電話:(03)4553494分機610或 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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