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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3-08-22 | 點閱數: 146
主旨: 重申本市所屬各級學校教職員差勤規定及落實差勤管理相關事宜, 請查照。
說明:  
一、 請確實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教師請假規則」及「桃園市立各級學校教師出勤管理要點」等規定辦理。
二、 各校應配合宣導及辦理事項如下:
(一) 差勤管理係屬各處室權責,各處室主管應實施走動式管理,就屬員出勤時間確實查核(寒暑假期間亦同),離開辦公場所應確實請假,並落實職務代理制度,另人事單位亦主動查核所屬人員出勤狀況,並應定期陳報差勤報表予校長核閱。
(二) 倘遇有屬員非屬個人因素之突發狀況導致無法簽到退等異常情形時,應依個案實際情形協助處理。
(三) 請各處室主管確實執行考核獎懲機制及負起督導責任,對於違反差勤管理規定之同仁除列入平時考核紀錄外,並適時檢討相關人員行政責任;另將出勤異常或違反辦公紀律同仁列為輔導對象,以協助其改正。
三、 至於維護辦公紀律部分,不得於上班打卡後,有未直接進入學校上班之情事及從事與職務無關之行為,另上班時間,不得高聲喧嘩、聚眾嬉戲、閱讀書報、上網瀏覽與職務無關之訊息或藉機離開辦公室購物、處理個人私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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