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國民教育法、國民體育法第15條及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規定辦理。
(二)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1月30日桃教體字第1130009867號函辦理。
二、班別:體育班。
三、錄取名額:羽球項目。5年級,正取2名,各備取若干名。
四、報名資格:公私立國民小學五年級學生,凡對羽球具有興趣者,持在學證明書,均可報考【凡設籍本市者,男女兼收,不受學區之限制;其它縣市亦可報名參加,惟經錄取後應將戶籍遷至本市,始准報到就讀】。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14年2月3日(星期一) 上午12時止。
六、報名地點:瑞埔國小學務處(地址:32654桃園市楊梅區埔心里中興路133號,電話:4822018分機370,承辦人:體育組長吳老師),簡章請逕至本校網址:簡章請逕至本校網址:https://www.rpes.tyc.edu.tw/index.php學校公告下載。
七、報名手續:親自或委託報名(應立委託書),通訊報名恕不受理。
(一)填寫報名表(需蓋家長印章)。
(一)繳驗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
(一)繳交比賽成績證明影正本。
(一)繳交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書。
(一)繳交本人最近3個月內之上半身脫帽正面兩吋相片一式2張。
(一)免繳報名費。
八、甄試日期:民國114年2月4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至11時止,就各甄選項目測驗之(應穿著適合該項目之運動服裝)。
九、甄試地點:瑞埔國小活動中心。
十、甄試項目:
(一)立定跳遠,佔百分之20。重複測2次,取最佳之1次為測驗成績。
(二)坐姿體前彎,佔百分之20。重複測2次,取最佳之1次為測驗成績。
(三)羽球擲遠,佔百分之20。重複測2次,取最佳之1次為測驗成績。
(四)跳併步,佔百分之20。重複測2次,取最佳之1次為測驗成績。
(五)40公尺折返跑,佔百分之20。重複測2次,取最佳之1次為測驗成績。
十一、放榜:民國114年2月4(星期二)下午4時前於本校公佈欄榜示並於本校網頁最新消息區公
佈, 請逕至本校網址:https://www.rpes.tyc.edu.tw/index.php查詢錄取榜單。
十二、複查:考生對成績若有疑問,請於民國114年2月5(星期三)下午4時前,憑准考證或成績
單向本校學務處申請複查。
十三、報到:錄取者於114年2月6日(星期四)前持報到切結書及相關證件向本校學務處辦理報到
手續,逾期以棄權論。五年級轉學生報到人數未滿核定人數時,依成績之高低由備取依序遞補。
十四、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及本市體育班審查委員會決議,不予成班規定
如下:
(一)每年級設有一班之學校,每班學生人數未達十五人。
(二)每年級設有兩班之學校,兩班學生合計人數未達四十人以上。
十五、學生因故不適宜繼續在原班就讀,或就讀之體育班經依第二十三條規定減少發展之運動種
類、減班或停辦時,應積極輔導其轉班或轉校,必要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得由
各該主管機關分發至其他學校。
十六、本簡章經陳報桃園市政府准予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