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瑞埔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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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5條、第8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2月13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54200084A號令修正發布
公告
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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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26-02-26 | 點閱數: 8
主旨:
轉知「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5條、第8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2月13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54200084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13日臺教人(三)字第1154200084D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1) 0226-3.pdf
2) 0226-4.pdf
3) 0226-5.pdf
4) 0226-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