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5年6月3日府環海永字第1150152209號函 辦理。
二、該署為推動地方發展永續海岸管理作業,辦理116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地方發展永續海岸管理計 畫」,相關補助資訊說明如下:
(一)補助期程:為一年期計畫,並鼓勵具延續性中長程計畫。
(二)補助對象:直轄市、縣(市)政府。
(三)補助項目:
1、海岸資源調查:議題式或主題性之海岸資源調查(地質 地形、生態系統、重要人文景觀、空間產業利用等);數位化、標準化執行資源調查;公民科學家之培訓與 操作等。
2、海岸環境教育:內容以在地海岸環境作為研習個案場 域,由學校或非營利組織規劃辦理海岸環境相關之服務學習課程等活動。
3、海岸復育行動試驗:內容以盤點海岸利用及經營管理 情況,辦理海岸地區發展、復育相關推動工作,並支 持在地里山里海行動計畫或方案,以促進地方共榮發展。
4、建立與在地連結之永續海岸管理機制:與其他機關、 學校、民間團體、在地社區或鄰近學術單位等合作進行海岸管理相關計畫。
(四)申請期限:以每年五月至七月申請下ㄧ年度補助為原 則,實際時間以本署公文登載日期為準。
三、貴校如有申請補助需求,請於115年6月30日前填報申請補助金額估列表(經常門),並函報內政部國家公園署辦理 相關預算編列作業。
四、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中華民國景觀學會聯絡人王姵琪小 姐,電話:02-25431505 分機12、電子郵件信箱: peggy@ecopia.org.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