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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 訓育組長 - 訓導處 | 2025-06-19 | 點閱數: 100

一、為推動本市學生創意戲劇藝術發展,豐富師生多元藝文視野,提升參賽成績並加強藝術與人文教育成效,特實施本計畫,請各校踴躍提出申請。

二、本案補助對象為本市各市立國民中小學,請利用暑假、課後或假日時間辦理,各校所提經費概算以新臺幣3萬元整, 並以每校至多1案為限。本局依據各校所提計畫與經費需 求,經審查後酌予補助經費。

三、本案獲補助經費學校,必須派隊參加桃園市114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

四、本案申請學校所繳交書面資料應包含活動計畫及經費概算 表(格式詳如附件),並請將上述書面資料核章後於114年6 月18日(星期三)前免備文寄(送)至本局終身學習科憑辦,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